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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6年辽宁省公共机构节约
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抚顺市、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各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按照《国管局关于2026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管节能〔2026〕28号),结合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现状,我们制定了《2026年辽宁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辽宁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关于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机关事务工作会议及全省机关事务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定位,以碳达峰目标为牵引,大力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更好助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体系,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为美丽辽宁建设、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准对标对表服务全省发展大局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及辽宁省“十五五”规划建议中“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辽宁”相关部署,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能源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最新讲话和指示精神,更加自觉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聚焦公共机构节能降碳重点领域,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加强各类资源全链条管理和全过程节约,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二、强化统筹谋划,高质量推进“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
全面总结“十四五”时期辽宁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突出问题,精准研判“十五五”时期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立足辽宁严寒地区用能特点、公共机构布局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科学编制《辽宁省“十五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明确规划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突出辽宁特色、增强实操性。组织召开2026年辽宁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动员省、市、县(区)三级公共机构及相关部门形成规划编制和落实合力。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法典、节约能源法、水法等国家法律制修订,配合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修订,结合辽宁实际宣贯落实《公共机构绿色算力设施能源管理指南》《公共机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及运行指南》等国家和行业标准。
三、聚焦碳达峰目标,健全完善碳排放双控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国家《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行业标准,结合辽宁省能源结构及气候特点,细化全省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边界范围、因子取值、步骤方法,规范各级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工作,提升核算数据准确性和科学性。结合国家、全省碳达峰碳中和总体部署,科学测算下达“十五五”时期辽宁省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制定差异化碳排放考核实施具体方案,将考核结果纳入公共机构考核体系。立足辽宁严寒气候实际,优化公共机构用能结构,重点推动冬季采暖电气化替代,加大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公共机构采暖、照明、热水供应等领域的推广运用力度,结合辽宁工业基础优势,推动本土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在公共机构落地应用。加强全省公共机构碳普惠体系建设,总结沈阳、大连等重点城市试点经验并在全省复制推广,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开展碳资产交易、虚拟电厂、绿电消纳等前沿领域探索。
四、强化项目支撑,深入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
结合辽宁省公共机构设施设备实际,重点围绕冬季采暖、空调、电梯、老旧管网等关键用能部位和设施设备,持续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升用能效率。各地区要积极协调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领域财政性资金稳定投入力度,用实用好“两新”政策及地方配套扶持政策,重点支持严寒地区采暖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等项目。结合辽宁冬季严寒、电动汽车续航受限等实际情况,优化布局、完善配套,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
五、落实全面节约战略,推动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深入推进节约用水,结合辽宁省水资源分布特点和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严格按照《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考核办法》,做好全省公共机构领域节水考核工作,推进节水型器具普及更新,重点推动老旧管网节水改造。提高省直机关节水管理精细化水平,核对省直机关在沈单位名录、摸清用水底数信息,探索开展省直机关本级节水改造试点,打造一批节水示范标杆。全面推行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组织专业机构对全省各级机关食堂实施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强化评估结果应用,推广“小份菜”“光盘行动”常态化机制,推动剩余饭菜资源化利用。持续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聚焦办公垃圾、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组织开展废旧3C电子产品、废旧办公设备回收进机关系列活动,联动本土再生资源企业,构建闭环回收体系,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六、深化市场化建设,推动托管项目规范有序落地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鼓励各级公共机构委托市场服务机构提供节能节水技术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重点推广严寒地区采暖节能托管、数据中心节能托管等模式。总结沈阳、大连等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经验,组织出版辽宁省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践案例选编,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配合水利部及省水利厅,研究制定辽宁省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节水服务政策文件,结合辽宁水资源特点,细化服务标准、流程和扶持政策,推动市场化机制在公共机构得到更加规范、更广范围、更高质量运用。完成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效果评估,汇总分析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情况,聚焦托管模式、服务质量、节能成效等,梳理存在的问题,探索完善整域推进、按行业系统打包、跨区域联动等托管模式,助力公共机构降低节能运维成本。
七、加强数字化赋能,优化统计评价考核体系
对接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进一步提高全省公共机构用水、用气、用电数据自动采集比例,深化能耗数据整合应用,实现数据可视化、管理精细化。组织开展2025年度各地区公共机构和省直机关能源资源消费情况统计分析,精准研判用能趋势,做好省直机关及各地区2026年度能源资源消耗指标测算下达,实行差异化管控。配合国家开展“十四五”各地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组织开展省直机关及各地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评价,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倒逼工作落实。
八、强化典型示范,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按要求开展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2027-2029年)遴选、2026年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征集工作,配合做好国家绿色算力设施遴选,结合辽宁实际重点推荐严寒地区节能、节水、可再生能源应用等领域的优秀单位和技术成果。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公共机构节能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严寒地区节能技巧、绿色出行、反食品浪费等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鼓励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参加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宣传2023-2024年辽宁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单位,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辽宁示范标杆,推动形成全员参与、共建共享的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九、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研讨,提升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聚焦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点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聚焦到全省绿色低碳发展行动上来,狠抓2026年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辽宁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有力支撑。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