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车辆通行证办理办法
办理条件:省委机关公务用车,省高院 /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民主党派、省人民团体和省委工作机构及有关单位(院外)部分公务用车;国家机关驻辽办事机构、省属科研院所、新闻单位、高等院校部分公务用车;省辖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部分公务车辆;上述单位副厅实职以上领导私家车辆(每人限1辆)。
办理材料:各单位指定专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车辆情况登记表》到指定地点办理。其中,《车辆登记表》须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和纸质版);公务车辆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私家车辆附本人工作证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办理地点:省委机关保卫处(中兴街45号201房间)
办理单位:省委机关保卫处
收费标准:免费
集中办理时间:每年12月
联系电话:024-23128600
省政府车辆通行证办理办法
申请条件:省政府大院集中办公区工作人员、东新村住户的私家车;省(中)直各单位,含国家机关驻省机构、金融部门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公车;省政府直属机构副厅实职以上领导私家车。
办理材料:1.公务车辆通行证的办理:单位介绍信和公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和纸质版);2.私家车辆通行证的办理:驻院各单位统一填写《车辆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和纸质版),个人信息后附工作证或入门证复印件;3.东新村住户车证办理:以省政府保卫处数据库登记信息为准,新增车辆提供户口本和行驶证复印件。
办理地点:省政府机关保卫处(北陵大街45-9号办公厅楼112房间)
办理单位:省政府机关保卫处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时间:每年12年份(根据实际情况)
联系电话:024—86899089